我县“四种形式”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

发布:2009-10-18 18:04:14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四种形式”抓好活动人口计生治理与服务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国家《活动人口计划生养工作治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活动人口的计生治理服务,定期对全县活动人口进行集中调查,摸清流出职员的人数、外出地点及节育措施落实等具体情况,简化婚育证实办理程序,主动送证上门,全县婚育证实发放率达96.53%。重点突出对县城区活动人口的治理服务工作,按照“属地治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新体制的要求,结合城区特点,县政府专门制定出台《宝应县城区人口与计划生养工作治理办法》,逐步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三位一体的治理服务体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同一纳入社区治理与服务;对城区活动职员采取四种治理服务形式。一是分类治理。对有工作单位的活动人口的计划生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对有固定居住地的活动人口由居住地所在社区负责;对居无定所、行无定踪的活动人口由社区重点治理和服务。二是属地治理。社区居委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驻区单位的人口与计生工作,社区与单位签定共建协议书,共同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三是交接治理。对下岗、失业职员的计划生养工作实行交接治理,由原单位与居住地所在社区办好交接手续。四是委托治理。针对城市建设力度较大、拆迁户较多、人户分离现象较为突出的题目,县政府制定了相关规定,对人户分离实行委托治理,户籍所在地社区与新房住地社区共担各自应负的计划生养治理与服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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