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联授予我县“诗词之乡”称号

发布:2009-10-18 18:05:1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市文联授予我县“诗词之乡”称号

  4日上午,扬州市文联命名我县“诗词之乡”授牌仪式在我县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友芳参加了授牌活动。

  市文联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县近年来诗词文化工作,特别是去年,县诗协、白田诗社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宝胜”杯诗词大赛,吸引了全国各地众多诗词爱好者参与,有效地宣传了宝胜、宣传了宝应。授牌仪式上,王友芳代表我县接受了“诗词之乡”的铜匾,并指出这次市文联授予我县“诗词之乡”的称号,既是对宝应诗词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宝应诗词文化界的推动和促进。

  王友芳希望我县各位诗词作家、诗词爱好者再接再励,创造出更多诗词作品,反映我县城市、农村的新变化和新气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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