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青少年“催优工程”经验在扬州市推广

发布:2009-10-18 18:05:3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青少年“催优工程”经验在扬州市推广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扬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县司法局局长房荣泰代表宝应县青少年“催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了题为《突出重点,刚化措施,有效实施青少年“催优工程”》的交流发言,全面先容了自2005年以来,我县实施青少年“催优工程”的情况,引起了与会职员的强烈反响。近日,扬州市政法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宝应的经验。

  2004年,县委、县政府组织气力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思想状况等进行分析,发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90%以上为有特殊情况的六类社会青少年(无直系支属或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暖和的;父母在外打工日常无人管教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或生活窘迫的;无固定职业在社会上游手好闲的;长期沉溺于网吧无所事事的;涉黑涉恶或有犯罪前科的属重点监控的)和在校的“双助生”(思想品德差需要帮助、学习成绩差需要帮助),在此基础上实施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直接指挥,综治办、司法局指导协调,各镇(开发区)、各综治成员单位、各学校、相关家庭联合作战的青少年“催优工程”。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和制定了《宝应县青少年“催优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制定了措施,使全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趋向了具体化,取得了“催优”对象零犯罪、在校“双助生”转化率达90%以上、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2004年占46.2%;2005年占35.2%;2006年占28.5%)的良好效果,得到了上级党政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张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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