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司法局关于《宝应县第五个五年农村普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1:00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分,县开发区:

  县司法局关于《宝应县第五个五年农村普法工作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办 公 室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二 00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一 日

主题词:农村 普法 意见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00 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印发  共印四十份

            宝应县第五个五年农村普法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心、省、市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宝应建设规划》,不断促进我县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进步农民法律素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全县“五五”普法规划,特制定本意见。

  一、同一思想熟悉,增强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责任感

  开展农 村 普 法 工 作 是 实 施 依 法 治 国 方 略 的 基 础 性 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践。我县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 76% ,农村普法面广量大,在农村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干部群众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进步熟悉,依法调处各种社会关系,减少和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对于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全县广大干群都知法、遵法、用法,农村的各项治理才能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县广大干部、党员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充分熟悉开展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为“强县强镇,三年倍增”提供有力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扎实做好农村普法工作

  ㈠目标

  自 2006 年至 2010 年,在全县农村开展以农民为重点对象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具体目标是:“一个力求,三 个 到位,一个确保”。即力求将全县农村基层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逐步纳入法治化治理轨道,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将实用性法律知识 灌 输 到 位,将 大 众 媒 体 的 传 播 作 用 发 挥 到 位,将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到位,不断进步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使农村干群依法治理、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确保农村科学的规划、有效的制度得到稳步实施,促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康发展。

  ㈡任务

  1、突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宪法,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宪法权威观念;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习与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从而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以规范的言行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十五法、一条例”(宪法、刑法、民法、治安治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人口与计划生养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税收征管法、拆迁法、环保法、村委会组织法、城市规划法、信访条例),帮助农民把握基 本 观 点,增 强 运 用 法 律 解 决 问 题、处 理 问 题 的 能力。

  2、捉住重点对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把农村党员和村“两委会”成员作为农村普法的重点对象,发挥党员和干部在学法用法、民主自治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带动农民群众学法、遵法、用法。

  3、创新宣传形式。针对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传承与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气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法和手段,力求把法律知识融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中,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

  4、营造法治氛围。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江苏合格县”要求,在全县农村大力营造“有话按理说,有事依法办”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治保障。

  5、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步村民法律素质和村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决策的能力,解决以言代法、有法不依的题目。切实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大力推行村务公然,强化村民议事功能,建立与完善土地使用、土地权流转、滩涂承包机制,不断完善“民 主 选举、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视”制度,推动新形势下现代农村的发展。

  6、注重有的放矢。针对农村计划生养、土地征用、劳动保障、承包合同、宅基地安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和封建迷信、赌博、偷窃等现象,大力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帮助农民学会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保证农村稳定、经济发展和民风淳朴。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和县有关部分要将农村普法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式,确保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2、完善机制。要积极建立完善四项机制:一是领导机制,实行党 委 总 负 责,各 镇 党 委 政 府 是 农 村 普 法 的 责 任 主体,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分齐抓共管,不断完善镇、村干部学法赏罚机制,配发农村“两委”干部学法登记证。建设四支队伍,即“农民学法指导小组、农村普法讲师团、农村普法志愿者协会、农村普法骨干队伍”,让其懂法的上风在农村活动中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认真抓好县、镇、村三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各项制度落实。二是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各类人群的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普法培训和法制讲座,经常组织送法进村入户赴校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出务工职员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进步他们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力度,推行“一级带动一级”、“一级促进一级”、“一级引导一级”的普法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量化考核,认真落实“一年一抽查、两年一普查”的制度,不断排查题目,及时纠正不足,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健康开展。四是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开展农村普法人、财、物的保障工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年加大农村普法经费的投入。

  3、创新载体。在层层搞好法律知识轮训的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各类职员的学法制度,在全县推行农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即成立一个协会,全县成立农村普法志愿者协会,各镇(开发区)要推选环境熟、领会民意深、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职员加入到协会,并通过加强培训,不断进步他们的综 合 素 质;办 好 一 档 栏 目,县 普 法 领 导 小 组 在 电 视台、电台、《宝应日讯》上开想法治栏目,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进行析案释法,推广成功经验,各镇(开发区)要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阅读的基础上,组织专门气力积极向法制栏目提供本地的素材;推行一卡服务,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县农民发放法律服务绿卡,持卡农民可到全县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免费享有解答法律咨询、借阅法律书籍、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服务;完善一批“超市”,各镇(开发区)要加强“法律超市”建设,完善所需设施,配齐法律法规书籍(光盘),为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和各镇要充分运行好活动“法律超市”,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完善的法律服务;建好一个基地,各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镇、村法制学校、人口学校和市民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村民法制教育活动;健全一套制度,各镇要结合农村的特点,针对村(居)民不同对象,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学法制度,并与评选“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学法先进村(居)民”、“学法优秀家庭”结合起来。4、培植典型。县将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走访摸底,了解与把握全县农村普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并适时分析存在的新情况、新题目,研究对策;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现场会、交流会,组织参观与考察等形式宣传与推广先进经验与好的做法,不断推动全县面上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对农村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县考核综合评定后,由县委、县政府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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