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做好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1:39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辑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步熟悉,全面启动第二轮地方志编辑工作。编辑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续修县、镇两级地方志,对总结过去、服务当前、规划未来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各地、各部分要把第二轮修志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根据全县的同一部署,科学构思,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在 2010 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志书的内容要充分反映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志书的编辑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努力进步内在质量。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编辑地方志是县、镇政府的重要职责,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各地、各部分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同道要亲身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道要作为主要责任人抓好具体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好修志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题目。要将续修地方志工作列入政府和部分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查,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机构职员明确到位、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三、完善网络,不断增强地方志编修能力。各地、各部分要配备足够的工作气力,采取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老中青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吸收各行各业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吸收熟悉宝应地情和事业发展状况的老同道充实修志队伍,参加修志工作。要加强对修志职员的业务培训,不断进步其业务水平。要形成政府牵头、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分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分工协作体系,共同做好规划制定、资料收集、志书编写、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等工作。

  四、编用结合,积极开发地方志信息资源。各地、各部分要在做好续修地方志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地方志工作成果,开展丰富多彩的读志、用志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进对修志工作的了解,努力进步全社会参与度。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上风,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技术,建立各类地情资料数据库,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开展地情研究和地情教育,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作用,为全县奋力争先、加快崛起、全面建设小康新宝应服务。

                    二 OO 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文史 编辑 通知

抄送: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 8 月 22 日印发  共印:1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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