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清洁河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2:35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安宜镇、沿河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开发区: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清洁河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市 卫生 治理 方案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印发

共印一百份

关于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河道治理秩序,改善城市河道环境,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活动,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题目,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以优美、整洁的水环境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围绕县委九届十六次会议精神,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利工程治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气力整治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河道,清除河道水面漂浮物、沿岸垃圾和河底淤积,建立河道的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河道治理水平,积极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城市河道,达到“三无一畅”,即河底无淤积、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杂物,河道行水畅通。具体整治河道为:城市河、窑河、头引河(含二引河)、大寨河、中沟河、三支排河、二里排河共7条河道。

  三、工作任务

  1、清除城市河(东至环城路)、窑河、头引河(含二引河)、大寨河、三支排河、中沟河(二里排河珍宝射河段)、二里排河等7条河流累计25.5公里的河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

  2、对城市河(东至环城路)、窑河、大寨河、三支排河等4条河流累计14.2公里的河道,在清除河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的基础上,全面清除河底淤积。  3、新建活水冲污工程。在二里排河西首建引水涵洞,在三支排河北侧建提水泵站,在大寨河西侧建取水深井,分别取水对三条河道进行冲污。

  4、在整治的河道两岸增设垃圾箱200只,同时将城区化粪池集中清理一遍。

  四、时间步骤

“清理河道”专项行动从4月26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4月3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

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清理河道”专项行动。安宜镇、沿河镇、县水利局及县新闻单位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营造整治城市河道的良好氛围。

  2、5月1日至6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5月10日前水利局对需要清淤、清杂、疏通的7条河流实行公然招标,落实专业队伍清理。有关部分组织筹集专项行动资金,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双清”办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联系相关部分和单位工作职员参加责任河段的义务劳动(责任河段分配方案见附表)。负责对城市河、窑河、三支排河、大寨河清淤、疏通的施工单位,要达到“三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两侧无杂草、垃圾,河底无淤泥。负责对中沟河、二里排河、头引河的施工单位,要达到“两无”标准,即河道两侧无杂草、杂物,河面无漂浮物。清淤、清杂工程于5月28日前完成。

新增冲污水源工程,由水利局负责实施,在6月20日前完成。

沿河两岸垃圾箱增设和化粪池清理工程,由建设局负责实施,安宜镇协助,分别于5月28日前和6月20日前完成。

  3、6月下旬为检查验收阶段。

  县“双清”指挥部对“清理河道”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同时,建立健全城市河道的长效治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

城市河道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清洁家园、清理河道”指挥部同一组织,县水利局为牵头责任单位,安宜镇、沿河镇和相关部分、单位按照各自分工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县、镇(部分)、单位三级“双清”工作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气力、集中精力,果断打好清理河道专项整治攻坚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六、工作要求

  1、营造宣传氛围。县委宣传部和广电、《宝应通讯》等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报道“清理河道”工作开展情况,安宜镇、沿河镇和相关部分要全面部署,动员各方气力支持和参与清理河道工作。要重点抓好正面典型和健康卫生知识、美美人居环境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市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培养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巩固“清理河道”的工作成果。

  2、形成工作协力。按照同一领导、同一部署、同一行动的要求,各相关镇、部分、单位要紧密协作,形成协力。县水利局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执法、规划、指导、督查、验收等工作;县建设局要做好化粪池清理、沿河两岸垃圾箱增设、沿河两岸违法违章建筑物拆除、污泥存放地点的确定以及沿河垃圾的转运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公道安排好“清理河道”工作所需的专项用度,筹集好县下达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经费;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沿河两岸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的监管,禁止超标排放;县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教育局要多形式开展好“小手拉大手”清洁家园活动,教育中小学生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时完成县下达的筹资任务。安宜、沿河两镇要配合县水利部分共同做好“清理河道”相关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有关矛盾和题目。

  3、实施长效治理。县水利局、建设局、安宜镇、沿河镇要层层明确责任,把河道保洁任务落实到位。要完善从县到镇、社区(村)的三级网络,加强动态监管,严防污染和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回潮。要搞好河道清理后的环境整治。对清出的淤泥、杂草、杂物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地点倾倒,不得乱倒。完成清理的地方,要及时纳入长效治理,做到“清一片、管一片”。要制定《宝应县城市防洪规划》和《宝应县城市河道治理实施办法》,规定河道治理保护范围,严禁在河道治理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建筑设施。

  水利部分要组建城市河道专职治理队伍,制止违规侵占河道和污染河道行为,实现河道的依法治理、规范治理。

安宜镇各相关居委会要积极引导教育河道两岸居民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维护整治成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担负分配河段的保洁责任,采取机关干部、单位职工参与义务劳动及聘用保洁职员相结合的方式,尽心尽责,做好河道日常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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