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采取五项措施打造“民生物价”
发布:2009-10-18 18:24:34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县物价局新年上班以打造“民生物价”为服务载体,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深化为民服务内容,协调价格矛盾,规范价格行为,拓展价格服务,强化价格监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通过五项措施积极打造"民生物价"。

  一、实施"阳光物价",确保民众的知情权。三管齐下,搞好“阳光操纵”。第一,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在宝应电视台、宝应电台、《宝应日讯》两台一报设立“价格之窗”,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重点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的价费公示,消除了价费公示的"死角"、"死面"。全县24个部分770多个收费站都按要求进行价费公示。 三,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市场深入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尤其在农村市场积极倡导明码实价,进步全社会对明码实价的认知度。

  二、实施"民本物价",确保民众的参与权。 一方面,对群众关系密切的价费调整时,认真履行调价前本钱监审、听证听证等规定程序,让广大群众参与价格决策,进步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切实做好本钱调查和价格监测等工作,把这些工作当作深入市场、深入群众,听取意见的机会,帮助我们进步价格监管水平。另一方面,我们注重保障公众参与价格监视的权利,逐步健全农村乡镇、社区价格监视组织,聘请263名义务价格监视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视作用。

  三、实施"民声物价",确保公众的投诉权。强化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管工作,努力做到投诉有门,调解有法,应对有力。投诉有门,就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安排专人随时受理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举报。调解有方,就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价格争议,及时调解、化解矛盾。应付有力,就是对群众投诉的题目,做到事事有覆信,件件有落实。

  四、实施"诚信物价",确保公众的利益权。 一是建立服务联系点制度。设置工作联系点,主动上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提供价格服务。 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对价格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题目,告诫提醒在先,查处整改在后,从制度上、源头上、机制上消除价格违法行为孳生的土壤。三是积极推行价格诚信。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和失信惩戒信息记录、采集、公布制度,增强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能力。

  五、实施"便民物价",确保公众的服务权。一方面丰富宝应物价网内容,及时发布价格政策法规,提供价格行情。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将我县粳稻、小麦、荷藕等进入全国、省、市价格监测联系点,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价格信息平台发布农产品信息,帮助农民引进新品种,进步技术水平,优化种植结构、疏通销售渠道;发布产业产业发展动态,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投资行为,调整产业结构,规避市场风险。

                  (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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