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实行三项承诺
发布:2009-10-18 18:28:3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县环保局在今年的环境执法中切实做到三项承诺:

  一是完善制度,让群众满足。果断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题目,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调查处理。投诉群众可主动要求参与监视,环保局也可以邀请投诉群众参与执法全过程;对于超出环保部分的职责范围,涉及其他部分等方面原因一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环境污染题目,环保主动协调相关部分、相关单位,寻找解决办法或途径,促成环境污染题目的解决。

  二是人本执法,为企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法,现场执法职员必须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衣着整洁、态度谦和、用语文明、举止规范、充分沟通。执法职员主动宣传法律法规,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题目,耐心解答,并从法律上、技术上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对环境污染没有危害或危害稍微的违法行为或对确实不熟悉环保法律法规、初次违法的或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执法职员现场书面告知企业,并提出整改的具体指导意见或建议,对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终止或改正违法行为,免于或从轻行政处罚。对故意偷排漏排,屡查屡犯的,或环境污染严重,经提出整改意见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公正执法,维护正当权益。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事先告知被处罚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陈述申辩和听证期间,对治理服务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充分、耐心听取治理服务对象意见。对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予以充分采纳。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四个必须清楚”,即“认定的违法事实必须清楚”、“采用证据及证据的证实目的必须清楚”、“适用的法律依据必须清楚”、“服务治理对象的救济途径必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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