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推行“三法”加大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力度
发布:2009-10-18 18:30:5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年来,县司法局注重发挥自身职能,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使律师的专业上风在政府信访工作中得到了充分发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仅去年以来,全县律师共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32件,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领导和信访当事人的好评。

  一是推行“阳光处置”法。对缠访闹访、企图以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采取有律师参与的“阳光处置”方法进行处理,即律师、信访当事人及其支属全程参与事件的调查,使律师的专业上风贯串事件处理全过程。

  二是推行“律师会诊”法。对疑难案件,通过律师“会诊”、评查,帮助当事人认清是非,教育当事人依法维权,政府部分依法办案,以理服人,促进题目的妥善解决。

  三是推行“现场值班”法。组织律师到县信访局轮流值班,坚持做到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在宣传法律知识过程中作出哪些属正当上访、哪些属异常上访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劝说异常上访人停访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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