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性”让调解100%成功
发布:2009-10-18 18:31:0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成立于2006年的宝应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省成立的首批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21名首席调解员和14名聘任调解员。近一年来,调解会共受理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纠纷21起,调解成功率100%,为构建和谐社会,消除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平安、法治、和谐新宝应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调解委员会到底有何绝招呢?据了解,调解委在调解工作中努力贯彻的“四性”成就了100%的调解成功率。

  一是时代性。县调委会整合了全县的资源和气力,首席调解员均是各行政执法部分的精英,既熟悉通用法律知识,又具有实施专业法和落实国家政策的实践经验,能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刑事调解得到有机结合,适应了当前跨镇、跨部分纠纷增多且难调解的趋势。

  二是规范性。县调委会制定了《宝应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就调委会的工作宗旨、任务、范围、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配套制定和执行了纠纷排查等11项制度,并在职员选择、网络建设、机构设置等方面,形成了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是科学性。县调委员会在推行矛盾纠纷“五预”(猜测、预告、预案、预警、预防)防范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400人的预警队伍和3000人的信息员队伍,做到纠纷发现早、化解早。同时重点探索和完善“六字” 调解法,即切--把握纠纷脉搏;理--做到以理服人;法依法实施调解;析--晓以利弊关系;整--营造协力氛围;联--发挥地理上风。

  四是可行性。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分的一项重要职能,县调委会秘书处设在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有利于整合资源开展各项工作,降低本钱,进步工作效率,又有利于引导纠纷当事人接受诉讼前的调解,缩短实现诉求的时间,还有利于实现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机结合,对那些符正当律援助条件确当事人得到应援尽援。(张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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