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三个100%”要求农村集镇明码标价
发布:2009-10-18 18:33:2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为服务新农村建设,规范农村集镇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县物价局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落实农村明码标价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提出了农村集镇明码标价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三个100%,即全县所有集镇的行政机关、事业性单位的收费公示率达到100%;规模较大的贸易零售、餐饮服务等单位的标价率达100%;集镇所有农资经营网点标价率达到100%,其他规模较小单位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要符合明码标价的基本要求。

  整个活动将分四个段,第一阶段,从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4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从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6月15日为推进规范阶段;第三阶段,从2007年6月16日至2007年10月15日为跟踪督查阶段;第四阶段,从2007年10月16日至2007年11月15日为考核验收阶段,预计6月底前将取得阶段性效果。(陆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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