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小:多措并举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

发布:2009-10-18 18:51:5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依法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桃园小学利用义务教育宣传周时间(9月3日到9月9日)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
     在全体教师对这部新法的八章共63条法律条文进行了充分自学后,座谈会由沈怀军校长主持。沈校长指出,义务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是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我们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施义务教育。新《义务教育法》把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的指导思想,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基本目标,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在新的出发点上进步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各位教师要充分熟悉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把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沈校长夸大,桃园小学要以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努力进步义务教育工作水平,今后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新《义务教育法》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对素质教育的熟悉,研究推进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将素质教育贯串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全过程。二是着力抓好新《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校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做学法、知法、遵法的模范,学校成立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结合团队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用社会实践、故事会、主题队会等活动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做到让新《义务教育法》在青少年学生中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在校门口悬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9月1日起施行”条幅;在学校四周的主要路口拉过街标语;在校门口设置宣传站,组织师生进行一次义务教育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办一期校内义务教育宣传栏,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亮点和精神实质。同时,组织教师深入社区、家庭,向广大家庭、父母和适龄青少年宣传新《义务教育法》,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努力为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创造良好条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到学习有安排、宣传有计划、贯彻有成效。
     座谈会上,邵建魏副校长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从“为什么要修改义务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的七大亮点”、“新法的突破点”以及“新法的四个关键词”等几个方面对新《义务教育法》为大家进行了解读。最后以试卷测试的形式对大家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效果进行了检测。
     通过学习,教师们一致以为:新《义务教育法》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新法的施行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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