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0:29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开发区: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确保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 OO 七年玄月十四日

      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在全市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步熟悉,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充分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充分熟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2、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视治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目前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题目,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各地、各部分和各单位一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3、明确政府领导的“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身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政府的安全投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题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视、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明确政府职能部分的“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有关部分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治理职员,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视治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分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分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题目,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夯实基础,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强化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终极落脚点。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治理职员;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治理制度和安全操纵规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职员;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职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职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治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治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7、严格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目标治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分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凡辖区内或主管范围内发生较大以上有责事故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市直主管部分(企业团体),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8、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安全监管部分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分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厉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厉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主题词:安全生产 责任制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7 年 9 月 14 日印发  共印: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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