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江路临城段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2:5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县各有关部分,有关镇,开发区: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淮江路临城段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予以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仲春三日

淮江路临城段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县委九届十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办公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整治淮江路临城段“脏、乱、差”现象,确保淮江路临城段绿化、亮化工程定期竣工,树立对外新形象,推进“三城”同创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综合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同道挂帅,县委办、政府办、建设局、安宜镇、沿河镇、开发区、交通局、工商局、水利局、公安局等部分负责人为成员的淮江路临城段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建设局牵头负责。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这次淮江路临城段整治范围是大兴洞节制闸至收费站约12公里沿线。

  整治要求是:淮江路临城段沿线无各类有碍观瞻的违法建设;无各类占道灯箱、广告牌、店招牌等;无擅自设置的电话亭、货亭、铁皮房;无乱停乱放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堆乱摆的建材和店外作业现象;无违法占道的蒙古包、小吃摊点;无暴露性垃圾和乱晒乱挂现象。同时,按阶段完成淮江路临城段绿化工程和路灯建设工程。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1、建设局负责制定淮江路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淮江路临城段两侧绿化工程建设,会同供电部分实施路灯工程建设;对公路两侧有碍观瞻的户外广告、破旧灯箱进行拆除更新;督促配合镇、区搞好沿线环境卫生。

  2、安宜镇负责对淮江路(大兴洞节制闸珍宝射河大桥段)和泰山路(华运大厦珍宝曹河桥段)两侧路肩15米以外有碍观瞻的临时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搭建物进行拆除;对各类建材、废品收购码头进行取缔;负责绿化、亮化工程土方调运;负责做好有关土地租赁和矛盾调处;负责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杂物。

  3、沿河镇负责对淮江公路(宝射河大桥至淮江路与运河路南分叉口段)两侧路肩15米以外有碍观瞻的临时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搭建物进行拆除;负责绿化、亮化工程土方调运;负责做好有关土地租赁和矛盾调处;负责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杂物。

  4、开发区负责对宝应大道和叶挺路(农机大厦珍宝曹河桥段)道路两侧临时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对道路两侧各类占道经营(作业)行为、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取缔。

  5、交通局和公路治理站负责对淮江路临城段两侧路肩15米以内所有临时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堆放物的清除;负责向上争取专项资金。

  6、工商局负责对淮江路临城段两侧各类露天经营(作业)、建材堆放、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并与沿线各工商经营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

  7、水利局负责对淮江路与运河路南分叉口至收费站段道路两侧临时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

  8、公安局负责对淮江路临城段两侧与城区主干道交汇口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取缔公路两侧机动车辆占道经营;处理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1日-3月10日

  2月20日前完成运河二桥至淮江路南入口段、宝应大道西段(农机大厦珍宝曹河桥)、泰山东路(华运大厦珍宝曹河桥)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拆除有碍观瞻的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3月10日前完成淮江路运河二桥至葫芦桥段、宝应大道净水口广场至盐汊河桥段、叶挺路宝曹河桥至淮江路段的绿化工程。对有关地段的绿化进行补栽和完善。

第二阶段:3月30日-7月30日

  实施城市河大桥至淮江路南入口的绿化、亮化工程。巩固、进步综合整治成效,明确综合整治有关职能部分的工作责任,建立淮江路临城段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部分主要负责同道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利用这次综合整治活动,推动部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要突出重点,狠抓难点,通过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淮江路临城段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治理老大难题目。

  2、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淮江路临城段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多、任务重,各单位必须服从淮江路临城段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同一指挥,相互之间要精诚团结,密切协作,按时把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3、加大力度,从严执法。在淮江路临城段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两台一讯”的宣传舆论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在整治活动中严禁党政干部说情打招呼。

  4、强化督查,严格标准。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不断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题目,主动消除相关矛盾,对整治效果进行自我评估,确保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一次性验收合格。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淮江路临城段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配表

主题词:城市 道路 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05年2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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